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发表时间:2021-01-30 16:31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承安消防公司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投标活动,如我方获得中标资格,我方保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,并承诺如下: (一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 (二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 (三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 (四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 (五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(六)我公司已完全了解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。 同时,我公司具有很好的厂家原厂产品支持、技术服务、产品调试、系统使用培训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保持书。 如违反以上承诺,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 投标人:(盖单位章)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: 日 期: 附件:表1.7-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表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