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规定》(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)第三十四条,属于其他建设工程的,须在竣工验收合格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,建议您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备案。装修改造后作为医疗机构投入使用的房屋性质,应与其规划批准的使用性质一致。